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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 推动依法经营 依规治企

发布时间:2020-09-01 21:26:39 发布人:中煤地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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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,总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准确把握民法典要义,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实施工作,推动总局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本次学习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,围绕“关于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”进行专题授课。总局副局长、党委委员范宝营主持会议;在京的总局领导于学平、汤念楚、潘树仁、徐小连参加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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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宏引经据典、深入浅出,详细解读了民法的涵义、编纂民法典的意义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立法技术问题,尤其是从绿色原则、法人制度、代理制度、物权制度、合同制度、人格权制度等具体方面,深入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,为总局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法治实践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。

会议指出,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体例科学、结构严谨、规范合理、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,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,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,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。

会议强调,全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,按照党中央和国资委部署要求,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法治央企建设工作,着力形成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推动总局事业健康发展。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尊崇民法典,牢固树立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、法治思维,养成法治自觉、法治习惯;带头学习民法典,吃透民法典的立法理念、核心价值,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;带头遵守民法典,自觉践行民法典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、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理念;带头运用民法典,推动国企改革、促进企业发展,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,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、依法决策、合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。

本次学习以视频的方式扩大到总局二级、三级单位。总局领导、总部四级部员以上工作人员、法律事务部门全体人员及部分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、中层以上人员和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,其他二级企业中层以上人员、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、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学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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